丑态百出!再不整改,这些共享单车将被逐出襄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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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单车
为低碳出行做出了贡献
但各家公司无序竞争投放
造成城市环境压力
如今
襄阳要对屡教不改的公司
出手了
从2017年2月樊城区第一次出现共享单车,到现在不过2年2个月时间,樊城区城管局已集中约谈共享单车运营公司8次,平均3个月一次,但企业未尽职尽责履行主体责任,街面上仍随处可见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。
襄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谢勇摄
焦家台巷、星火路一直是共享单车的“堵点”,由于道路窄、人员密集,共享单车易堆积,造成周边居民出行不便。去年在一次约谈中,樊城城管局专门在焦家台巷进行现场约谈,让共享单车公司负责人接受市民的批评,尽管当时有些负责人现场表态整改,但后续仍未见到效果。
襄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谢勇摄
今年3月,记者在暗访中,发现焦家台巷口,大量的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在“三车”停放线内;星火路口,数辆ofo单车倒地无人管理;新华游乐园附近的街巷也随处可见倒地、乱停的共享单车。
襄阳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旭辉摄
焦家台巷口附近一商店老板
“这路口附近有公交站台和商场,很多人骑共享单车过这个路口后,就把车停在这里,根本不考虑行人的感受。”22日,《关于ofo小黄车违反<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>的处理公告》《关于永安行单车违反<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>的处理公告》《关于牛拜单车违反<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>的处理公告》《关于摩拜单车违反<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>的处理公告》挂上市城管执法委网站。
这4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因存在没有按标准配备运营管理人员的行为,违反了《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、第十条第六款和《樊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八不准》第七条规定。
根据《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九条和《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共享单车三定工作方案》的规定,樊城区城管局分别发出上述处理公告。
☞责令ofo小黄车运营公司在5月1日之前对无运营管理人员、车辆超出公开承诺数量、车辆乱停乱放、不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等行为进行整改。
☞责令永安行、牛拜、摩拜3家单车运营公司在4月24日之前对无运营管理人员、车辆乱停乱放、不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等行为进行整改。
《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》去年12月正式实施。
《樊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八不准》第七条:无专人从事秩序管理的共享单车及电动车企业,不准在辖区内从事运营工作。
《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共享单车三定工作方案》定标准:不准将共享单车停放在“三车停放线”外,做到首尾一致,颜色相似、整齐停放;无专人从事秩序管理的共享单车企业。不准在我区从事单车运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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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襄阳日报
编辑:代丽思
责编:刘清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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